国家能源工作年终专稿丨体制改革勇迈新步(五)
围绕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个核心,2015年,我国能源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,能源领域简政放权不断深化。
2015年,我国电力行业深入贯彻落实中发9号文件,积极稳妥推进电力市场改革,《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》、《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》等6个配套文件相继出台。
2015年初,经国家能源局全面深化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和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《国家能源局关于落实电力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》印发,明确了国家能源局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思路、原则和具体工作内容。
国家能源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司局组织了电力体制改革6个配套文件起草工作,在开展课题研究和组织专家论证基础上,起草了《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》、《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》、《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》、《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》等文件。
国家能源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批复了云南、贵州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和重庆、广东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,并积极推动试点相关工作,推进蒙西新能源消纳和电力体制创新综合示范区建设。
国家能源局会同相关部门推进交易机构组建工作,研究制定北京、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(讨论稿),区域、省级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指南(讨论稿),以及北京、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组建方案及议事规则(建议稿)。
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京津冀、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方案,开展省电力市场试点方案研究,修订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和监管办法。
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投资,鼓励南方电网公司开展深圳前海供电合作项目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,鼓励以 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,推进分布式能源发展等试点工作。
配套文件印发后即组织各省(区、市)能源主管部门及能源局各派出机构,召开配套文件解读暨推进试点工作座谈会,明确了改革试点工作要求,组织试点工作情况交流,并进行了文件解读,取得了预期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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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是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新闻宣传总体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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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是以新闻通气会、开辟门户网站专栏、在平面媒体刊登答记者问等形式多方式解读配套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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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是向中办、国办、中改办上报电改相关信息,及时反映改革动态。
组织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相关重点问题研究,力求为交易机构组建、电力市场建设、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、促进分布式能源发展等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提供决策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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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是建立市场化交易机制,放开上网电价,可以促进发电侧充分竞争,实现高效环保机组多出力,这部分发电主体将更多受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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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是通过对输配环节成本监审和价格监管,可以有效控制电网企业成本,提升电网企业效率,电网企业将从中受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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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是放开增量配电业务,可以有效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配电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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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是放开售电业务,允许多元化市场主体参与售电竞争,使更多改革红利惠及电力用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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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是建立市场交易机制,打破省间壁垒,保障清洁能源优先上网,使得清洁能源发电主体多发满发电量,实现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。
2015年,我国油气体制改革步伐稳步推进。国家能源局提出了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建议,并报送国务院审议;油气市场监管不断强化,油气管网和LNG接收站设施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开放工作不断推进;油气勘探开发体制改革试点已经启动,新疆6个区块公开招标也已开展;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完成组建运营。
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统一部署,国家能源局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,扎实推动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工作,研究提出关于油气改革的建议,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油气改革方案并多次研提意见,开展对油气改革焦点问题的专项课题研究,组织专题调研。
2015年,我国能源价格改革持续推进,在石油、天然气、电力等领域取得积极进展;能源监管法律法规不断完善,能源监管体系不断健全;能源战略、规划、政策、规则等制定和实施工作得到加强,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取得突破。
只有积极推动能源价格改革,才能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。2015年,国家能源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《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(试行)》,在安徽等5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份,开展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。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《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》。统筹推进煤炭行业脱困,出台论文《关于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》等文件,化解煤炭产能过剩矛盾。
2015年,国家能源局向社会发布了《2011~2013年全国跨区跨省输电线路损耗情况通报》《2013~2014年度全国电力企业价格与成本情况监管通报》,为电价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参考和支撑。组织开展了企业自备电厂建设运营情况、煤炭资源税改革企业税费负担情况等调研。积极对《价格法》《中央定价目录》《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》等文件研提意见。
针对弃风弃光弃水、电网调峰能力不足及提高电力辅助服务能力等问题,组织开展监管工作,促进了市场公平公正和健康发展。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供电监管,促进供电能力、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,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度进一步提高。组织开展的电网企业回购电源项目自建配套送出工程专项监管,涉及项目100余项,金额约80亿元,预计2018年底前全部回购,自建配套送出工程的历史遗留问题有望得到妥善解决。积极推动油气管网公平开放监管,对《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(试行)》及相关配套制度进行宣贯培训,督促油气企业开放相关油气管网和LNG接收设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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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,国家能源局起草完成了 《能源监管条例(送审稿)》,积极配合《能源法》《电力法》等的制修订工作,制定修编多项监管制度性文件。举办了两期能源监管专题培训研讨班,共培训派出机构干部260余人。大力推进能源监管标准化相关工作,推进电监标准的制修订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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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,国家能源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、简政放权的工作部署,推出了电力项目规划建设新机制等新政。在核准权限下放后,构建了“规划、政策、规则、监管”一体化的电力项目规划核准新机制,确保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“权力与责任同步下放、调控与监管同步强化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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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,我国能源主管部门积极推动能源体制革命。推动体制改革,提高效率、保障公平,落实创新发展理念、解能源发展矛盾。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,深化能源体制改革,加快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。
(责任编辑:王怡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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